甘洛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梯次解除部分区域静态管理的
公 告
(第25号)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研判,甘洛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梯次解除部分区域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2年9月14日0时起,解除甘洛县主城区静态管理,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继续延长田坝镇全域静态管理时间,后续根据疫情形势,经专家研判后指挥部将适时动态发布公告进行降级管理。实行静态管理期间,田坝镇全域内医院、银行、商超、快递、农贸市场、药店、理发店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疫措施前提下继续运行,其余非生活必需场所和居住区继续严格执行静态管理规定。
非静态管理区域严格按照解封不解控、解禁不解防的要求,减少人员外出和跨区域流动,不聚集、不扎堆、不串门,进出小区(村落)和公共场所时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及规范佩戴口罩,并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参加核酸检测。
县域内KTV、网吧、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美容院、棋牌室、宗教场所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学校、教培机构暂缓线下授课。所有景点景区暂缓开放。医院住院病区、养老院等特殊监管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餐饮行业暂缓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和送餐服务。聚集性文体活动暂缓举行。严控各类会议规模。严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全面实行“入凉即检、入甘即检”,严格出(入)甘人员管理。有风险旅居史的来返甘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行程轨迹重叠或健康码是红码、黄码、应急红黄码等风险人员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组)、酒店报备,并服从防疫人员和社区(村组)干部管理,做好隔离防护和核酸检测。
除田坝镇区域内公共交通暂缓运营外,其他12个乡镇农村客运、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在做好消杀、防护、限流限量等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运营,且不得在静态管理区域内停车、上下人。同时,除疫情防控、物资保供、应急处置车辆,其它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静态管理区。
全体居(村)民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凡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社区(村组)报备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凡不服从分区管理规定、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以及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甘洛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